【时评学习03】对滥用人脸识别说“不”

对滥用人脸识别说“不”

郑 规《 人民日报 》( 2021年08月04日   第 07 版)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滥用人脸识别说“不”。这一司法解释,对各级人民法院正确审理相关案件、统一裁判标准、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实现高质量司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时评,是针对某一社会新近发生的现象的评论,具有一定的实效性。

现象段,描述现象和问题;

最高法司法解释,引出话题,“说不”来定性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飞速发展,人脸识别逐步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但由于信息泄露风险大、安全漏洞难消除等问题,人脸识别技术带来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也日益凸显,强化人脸信息保护的呼声日益高涨。百姓有所呼,司法有所应。从今年“人脸识别第一案”的宣判,到此次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都彰显了遏制人脸识别技术滥用趋势的司法努力。

背景段,社会现状和实事。

但字转折,指出最高法发布的的背景、原因

举一反三:百姓有所呼,政府有所应/部门有所应。

  然而,在人工智能发展的风口上,强化用户人脸信息保护,会不会影响数字经济发展?此次司法解释,很好地实现了两者平衡。一方面,在依法保护自然人人脸信息的同时,明确规定了使用人脸识别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实现了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平衡。另一方面,充分考量人脸识别技术的积极作用,明确不溯及既往的基本规则,以规范促应用,实现惩戒侵权和鼓励数字科技发展之间的平衡。可以说,这一司法解释既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有利于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提出质疑,不能一味说好,站在读者的角度可以产生的问题。告诉大家好在哪,解决群众关切。

知识点:可以通过自问自答得方式,引出你想说的观点。

  繁荣数字经济,是为了共享数字红利。依法应对新技术带来的新挑战,让人脸识别应用规范起来,实现技术运用商业伦理、社会价值的良性互动,用户体验必将更加便利,数字经济也必将拥有健康发展的新助力。

意义段。

知识点:词语积累 技术运用 商业伦理 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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